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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我们熟悉的唐诗里 铺展了怎样的唐人生活画卷(三)
来源: 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 时间:2021-04-06 14:48:02

婚嫁


   新郎高声朗读催妆诗,催促新娘出门完婚,或许是今天“堵门”习俗的前身。大唐诗歌之盛,生活之雅,从“催妆以诗”中就可见一斑

 “临川八大家”之一的杨志坚曾写下一首《送妻》诗,以此结束自己不幸的婚姻。诗中写道:“平生志业在琴诗,头上如今有二丝。渔父尚知溪谷暗,山妻不信出身迟。荆钗任意撩新鬓,明镜从他别画眉。今日便同行路客,相逢即是下山时。”意思是说自己痴迷读书,有所成时已两鬓斑白,之所以贫寒,只因年轻时没有求取功名,希望以“资而不充”向他索要休书的妻子能念及旧情,如若去意已决,今后两人便只能形同陌路。

  这场离婚官司的结局是,时任刺史的颜真卿认为这个女子嫌贫爱富,“侮辱乡闾,伤风败俗”,虽然准其改嫁,但判处二十大板。今人普遍认知的“唐代对于婚姻和女性持有的开放态度”在这一事中便有所体现,不过这种开放在中国历史上不过昙花一现,唐以后,“节妇烈女”的观念开始大行其道。


  唐人在婚礼礼仪上是按照《礼记》第四十四篇《昏义》来进行的。之所以叫《昏义》,是因为古人都是在傍晚黄昏时分举行婚礼,“婚姻”的“婚”字就来源于此。不过今天,大概只有南方地区依旧延续着“昏义”的传统,大多数北方人都将婚宴安排在了正午。由此可见,晚上办婚礼并不存在什么“不太好”的说法,而是汉人婚嫁习俗的正统。

  结婚当天,有官身的人家,新郎可以假借穿父亲有品级的官服;老百姓结婚,新郎可以假借穿绛色公服,也就是九品官员的暗红色官服。后世将新郎叫做“新郎官”,就是源自新郎在成婚之日可以假借官服来穿。新娘的礼服也有规格可循,其中老百姓家的新娘穿的是青色的大袖连裳。可以想见唐代的婚礼,男着红,女着绿,我们现在所说的“男红女绿”应当与之也有关系。


  迎亲的队伍到了新娘家后,唐代的娘家人也要为难一下新郎,唤之“催妆”——新郎或者伴郎要高声朗读催妆诗,催促新娘出门乘车,去新郎家完婚——这或许是今天“堵门”习俗的前身。《全唐诗》里收录了许多催妆诗,例如中唐诗人陆畅身为伴郎,在唐顺宗女儿云安公主出嫁时吟诵的“催铺百子帐,待障七香车;借问妆成未?东方欲晓霞”。催妆以诗,大唐诗歌之盛,生活之雅,可见一斑。《全唐诗》里还有一首催妆诗这样写道:“昔年将去玉京游,第一仙人许状头。今日幸为秦晋会,早教鸾凤下妆楼。”说的是一个叫卢储的进士在向大臣李翱行卷时,文章恰巧被李翱的女儿瞧见。后者遂心生仰慕,而那卢储不但当上了朝中大臣的女婿,还在次年状头及第。所谓的“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”,非此莫属。

  在唐代的“六礼”中,“纳征”演变为“送彩礼”一直延续至今。值得玩味的是,唐人“纳征”也和今天一样,存在索要天价彩礼的陋习,其中以士族嫁女尤甚。太宗李世民就特别瞧不起那些士大夫,称其“每嫁女他族,必广索聘财,以多为贵”,如同商贾做生意一般。为了遏制士族嫁女广索聘财的陋习,高宗李治不得不下诏书强行规定士族彩礼的额度。

  婚闹陋习在唐代同样普遍。唐代笔记小说《酉阳杂俎》里就记录了一起“闹洞房”导致的人命官司,说的是在甲的婚礼上,乙、丙二人联合起来捉弄甲,将其塞进一个柜子,笑称关押囚犯,甲因此窒息而死。乙、丙二人被判了鬼薪之刑,即给地方寺庙砍柴三年,作祭祀鬼神之用。


  门阀士族同样为唐代的婚嫁陋习“贡献”了一己之力。那些发源于东汉的门阀士族,直到唐后期依然固守传统的家门风教,在婚姻上自矜高贵,只和与自己有着同样显赫家世的望族通婚,甚至连皇族都不屑一顾。开成年间,唐文宗想给宪宗的两位女儿各找一个士族下嫁,后者推三阻四,文宗因此悲愤道:“民间脩婚姻,不计官品而上阀阅。我家二百年天子,顾不及崔、卢耶?”唐之后,延续了800年的门阀士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,而“门当户对”的婚嫁观念却一直留存至今。

  既然门第观念普遍存在于唐代各阶层人士的心中,那么文人在诗文中表现这些观念也就是不足为奇了。在尚永亮看来,唐朝仕途由婚姻所起的作用就在于裙带之风,在于当时“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”的风气。这一点在我们所熟知的《西厢记》中就有所体现。

  《西厢记》的前身是唐代元稹所著的传奇小说《莺莺传》,小说中的男主角张生,据说就是元稹的化身。而他之所以舍弃发妻,另选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女儿韦丛为妻,就是因为韦家对元稹的仕途升进更为有利。当时民间流传着“城南韦杜,去天尺五”的说法,元稹在《梦游春七十韵》中所写的“高松女萝附”,就是意谓自己像一根藤蔓那样攀上了韦家那棵高松。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到,当时的韦门“甲第涨清池,鸣驺引朱辂。广榭舞萎蕤,长筵宾杂厝”。势大如此,也难怪元稹会弃莺莺而攀韦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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